怎么逆物流
- 发布时间:2012/10/29 9:4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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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古典经济学的理论假定看,企业利益和社会利益并无矛盾。亚当·斯密认为,无数自私自利的“经济人”在一只无形的手的指挥下,从事着对整个社会有益的经济活动。他在确认人的利己主义本性和趋利避害的行为动机后,指出每个人越是追求自己的利益,就越会促进社会利益的实现。古典经济理论几乎把市场经济下企业的功能等同于企业的社会责任,因此企业只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率地使用资源以生产社会需要的产品和服务,并以公平的市场价格销售给消费者,企业就算尽到了自己的社会责任。然而,企业社会责任的“社会经济观”与“古典观”相对立。而社会经济观认为,企业的首要目标是保证生存,其次才是利润zui大化,而生存的目标要以承担一定的社会义务来保证,如保护环境、安全生产、讲信用等保护社会福利的方式,他们必须融入所处的社区及慈善组织,从而在改善社会环境中扮演正面的角色。以上2种不同的解释框架虽然都得出企业应当履行一定的社会责任的结论。但对企业社会责任不同的因果论证反射出不同的企业社会责任动机,而对社会责任持有不同的动机将会导致企业对逆物流采取相异的实施运作行为。无法否认,资本主义的目的只有一个——利润zui大化。因此,在“古典观”看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动机是不存在,社会责任的“良果”是无为而治的结果,即“利己行为”自动产生“利他行为”的结果。换言之,企业社会责任是“恶之花结的善之果”。但是,当社会责任的履行与经济效益相矛盾时,“果树”是无法开花结果的,因此对社会责任持“古典观”的企业对逆物流的实施是非常有限的,大多以短期的或直接的经济利益为首要目标。反观“社会经济观”的论断,企业社会责任是利用“利他行为”来达到“利己目的”,即“恶之果由善之花产生”,因此所谓的“善之花”是一种粉饰性的“伪善”行为,因而对社会责任持这一观点的企业虽然能考虑到中*的逆物流带来的经济收益,但粉饰性的本质使企业对逆物流的资源投入有限,且流于表面的浮躁,譬如仅为博得媒体、消费者等的认可或信赖等。尽管有的企业能超越“利己”本质,产生“利他”动机,而致力于“利他”的行为,但毕竟这不是主流的表现形式,因此不管是“古典观”抑或“社会经济观”,都需要在整个社会建立对逆物流的行为行之有效的激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