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技术网

登录

30公里1.3万元 市民遭遇天价拖车费

2013-06-14 11:06:423166

来源:中国物流设备网

  30公里要价1.3万!市民张先生的货车不过是在高速公路上出了点小事故,竟遭遇“天价拖运费”。

  据张先生介绍,7日上午,他的货车在京哈高速公路向哈尔滨方向行驶,在离哈市约30公里处,因转向失灵撞上了路边护栏,车头栽进沟里。在交警和路政部门处理完事故后,一家清障公司不请自来,将张先生的货车吊起来,运到平房区与南岗区交界处一个没挂牌子的停车场内。这家公司要张先生交1.3万元。张先生讨价还价,后交了8000元才于第二天把车提走。对方也没给张先生开具发票。对此,张先生颇为无奈:“30公里1.3万,我真弄不懂这拖车报的是啥价?”

  记者调查发现,很多人都知道市区内拖车两三百元就行,可对高速公路上拖车的具体费用多数人不知晓。记者查阅《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其中规定,高速公路上的清障救援服务由高速公路管理机构、高速公路经营企业统筹组织实施。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清障救援服务办法,并会同省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清障救援服务收费标准。

  昨天,记者从省*了解到,2009年,省*曾发布《黑龙江省*关于高速公路道路救援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的批复》,文件中对清障拖运有明确规定:根据拖运车型不同,收费标准不同。收费标准共分6档,其中低的是2吨以下(含2吨)拖运基价为250元,外加每公里拖运费15元;高的是45吨以上拖运费基价为550元,外加每公里拖运费35元。

  省*工作人员表示,这个收费标准为高上限,下浮不限。收费单位要严格按规定标准收费,严禁擅自提价,并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收费标准一览表



上一篇:浅析营改增新政能否破解物流税负增加

下一篇:铁老大放下架子亲民 货运改革快递业将被颠覆

相关资讯:

分享到:

首页|导航|登录|关于本站|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