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集装箱载运汽车需将油箱内燃料排空
- 2013-09-26 11:37:432593
来源:中国物流设备网
日前,天津北疆*发现部分集装箱船舶违反相关规定,将“以易燃液体驱动的车辆”按照普通货物运输,不进行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这种行为给船舶海上交通安全带来*安全隐患。
海事组织制定的《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将“以易燃液体驱动的车辆”列为9类危险货物,联合国编号316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也明确规定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须向海事管理机构申报。
已经发生过集装箱船舶载运汽车瞒报类似事件,船上工作人员因不知情而对这些集装箱不当积载,导致车内燃油泄漏引发船舶火灾事故。
海事部门提醒广大货物托运人和承运人,通过集装箱载运汽车,需将油箱内燃料排空;否则在海运时,需按照危险货物对待,进行相应的申报和积载隔离。
据了解,天津港地处渤海湾西端是环渤海中与华北、西北等内陆地区距离短的港口,是首都北京的海上门户,也是亚欧大陆桥短的东端起点。 天津港是我国华北、西北和京津地区的重要水路交通枢纽,对外交通十分发达,已形成了颇具规模的立体交通集疏运体系。
天津港现有水陆域面积 336平方公里,陆域面积131 平方公里。目前主航道水深已达-21.0米,岸线总长3.27万米,拥有各类泊位总数 159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 102个,公共泊位岸线总长21.5公里,25万吨级船舶可自由进出港,30万吨级船舶可乘潮进出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