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小微企业措施为快递业带来利好
- 2014-01-13 13:43:462482
来源:中国物流设备网
《通知》提出,积极引导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并给予不少于5年的过渡期;鼓励创办小微企业,对新创办的小微企业,3年内所产生的省以下地税收入全额返还,并优先安排用地用房;推动小微企业上规模,减征或免征部分地方建设基金;加大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力度,支持小微企业发债融资,强化对小微企业的担保和融资支持;对小微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小微企业负担。
对此,福建省邮政管理局表示,将及时在全省快递行业通报相关政策内容,引导小微快递企业积极对接适用相关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