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项实施意见推动公共交通运输发展
- 2014-02-20 09:01:532638
来源:中国物流设备网
公交 快捷 智能 优服务
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实施意见要求,打造快捷的运营服务体系。至 2020 年,福州市、厦门市建成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的发展格局;其他100 万以上人口城市建成以快速公交系统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网络,实现中心城区公交站点 500 米全覆盖,万人公共交通车辆拥有量达 16 标台以上,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 60%以上。
2014 年起,福建省开工建设的道路运输枢纽站场均需配套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主要城市高峰时段公交车辆平均运营速度基本达到 18 千米/小时。支持各中心城市积极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构建供给充分的基础设施保障体系。积极推动公交站场配套驾驶员休息室等人性化服务设施和便民措施,2014 年起,新建公交站场全部配备人性化服务设施。
构筑节能环保的智能交通运营体系。进一步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能源公交车辆。至 2015 年,各市、县建成公共交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人口 100 万以上城市在城市主要客流走廊规划建设一批公交电子站台。完善处置的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全省公交企业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成统一管理、多网联动、快速响应、处置的城市公共交通应急反应系统。
创建文明的城市公共交通文化。每年对照《福建省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服务规范》开展达标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发放政府补贴、公交线路经营权招投标、市场准入与退出的重要依据,考核不达标的,其享受的政府补贴额度应下调一定比例。开展城市公交驾驶员评定,评定与驾驶员工资待遇挂钩,四以上驾驶员比例不低于 20%。要求公交企业应 100%设立便民服务中心、服务热线,响应社会公众诉求,提供定制特色公交服务,加快提升城市公交服务水平。
客运 城乡一体化 服务多样化
促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实施意见明确,各市、县(区)要进一步完善城乡客运发展规划。2014 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符合实施条件的建制村通农村客车路段安保工程,严禁不符合安全通行条件的农村公路开通客车。
推进城市公交和农村客运衔接融合。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符合条件的城乡结合部等地区,因地制宜发展镇村公交;有条件的区域,实现全县域公交化运营;符合条件的乡镇通村客运线路,可因地制宜实行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营,逐步实现城乡客运线网的有效融合。改革农村客运线路经营模式,推行区域经营、冷热线搭配经营等形式多样的经营模式,实现农村客运“灵活化”经营。
推动城乡道路客运与多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加强陆铁空水对接,将城乡道路运输的灵活性与高速铁路、高速客滚航线、民用航空的快捷性进行有机结合,优势互补,实现有效衔接。推动差异化发展,充分发挥城乡客运“门到门”的优势,满足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旅游客运发展,通过运营管理、服务品质的提升,以“游运联合”的方式拓展旅游客运业务。
物流 推进甩挂运输 完善城市配送
促进交通物流转型发展实施意见明确,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推动构建“换乘”和“无缝衔接”的综合运输枢纽。加快推进物流园区建设。大力发展绿色物流,扶持一批大中型甩挂运输。在点对点甩挂运输的基础上,推动区域甩挂、多点循环式甩挂、企业联盟甩挂、省际合作甩挂运输发展。鼓励使用清洁能源为动力的甩挂运输车辆。加快交通物流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
完善城市配送物流服务体系,每个设区市重点培育 1-3 家城市配送试点企业,出台试点车辆的选型和通行、停靠装卸等政策。大力发展城市货运出租,依托货运出租发展城市公共配送。
大力发展农村物流,开展不同区域的农村物流试点示范。各地因地制宜设立农村物流集散中心;积极推进邮政企业与现有物流企业联合,采取直销网点加盟、代理、租赁等多种形式,在邮政服务“三农”的县乡两级农资配送中心建设、农产品进城运输、小件快递以及分销商品捎带等方面进行合作。
着力提升冷链物流服务水平。促进邮政物流健康发展,大力发展快递业。推动多式联运发展,积极发展公铁、公水、海铁、空陆联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