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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梯行业前景可期 老梯更新为重要力量

2014-02-24 11:34:052554

来源:中国物流设备网

  中国物流设备网导读:到2025年城镇总建筑面积有望翻倍达到445亿平米。年均新增建筑面积有望维持在近20亿平米的水平,这是电梯巨大需求基数的基础,据,测算,总电梯市场(含维保)增速2012-2020年有望达到7.1%,2020年总电梯市场将接近2000亿元,电梯行业前景可期。

  在张乐祥看来,现阶段国内电梯市场仍是新梯市场,新梯销售仍占据着整个市场的优势。销售对象主要是房地产行业和基础设施等。电梯属于下游产业,一般情况下,主体建筑完成后,电梯工程才会开始实施。而近期房地产市场的良好表现,给电梯行业带来了利好。

  与此同时,市场的热点仍集中在二三线城市和小城镇。值得一提的是,近期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 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未来,农村市场将对整个行业起到巨大推动作用。”张乐祥十分看好这个新兴市场。

  此外,老梯更新也将成为市场不可忽视的一部分。张乐祥表示,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将有相当大的一批服役时间达到15年的老梯面临更新。这个市场虽然目前规模并不大,但未来将成为市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召回、跟踪将成制造单位大考验展望过去,是为了更好地把握未来。“2014年电梯业前景是乐观的。”张乐祥充满信心地说。而新的一年,还有一件电梯行业的大事。《特种设备安全法》将 在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好多内容在此前实施的《特种设备安全条例》中已经涉及,关键还是要看执行。”张乐祥认为,“对行 业的冲击,短期的我认为不会很明显,但是从长远来看,冲击肯定会有。”

  其中,新法的实施对电梯制造单位的影响,将是大的。《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六条明确提出,要建立缺陷特种设备召回制度。“电梯不同于汽车等产品,它是在工地现场组装。一旦召回,就意味着要去各个工地换件,这对制造单位来说将是非常大的难题。”

  同样是2014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张乐祥认为,严格程度更甚于前者。制造单位在召回不合格产品的同时,还要承担召回造成的损失。“电梯是典型的消费品,用于个人消费者,不创造利润。召回造成的损失将是无法估量的。”

  张乐祥表示,对制造单位的另外一个考验是跟踪制度的确立。《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电梯投入使用后,电梯制造单位应当对其制造的电梯的安全运 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此条规定也意味着制造单位要为安装维保单位提供安装维保资料,如何能够提供既科学又经济的维保方案,比如说什么时候更换什么 部件,这一点是电梯制造单位的弱项。”张乐祥表示。

  中小企业应转向安装维保服务提到电梯制造单位,就不得不提到国内近来表现活跃的自主品牌企业。据记者了解,截至目前,6家电梯上市企业中有4家是内资企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国电 梯制造企业的成熟,因为国内电梯企业大多规模较小。据中国电梯协会统计,截至2012年底,整机制造企业达到了450多家。新的形势下,这些企业的发展之 道应该如何呢?

  曾有业内人士表示,中小电梯企业应该专注于研发。对此,张乐祥给出了不同的看法。他认为,中小企业盲目地搞一些投资研 发,是没有必要的,属于低端重复,浪费了大量的人力和成本。他更表示,站在行业的角度来看,每个部件有5-6家企业在技术上进行研发,其他企业完全可以通 过技术引用。毕竟技术是可以复制出无限份的,所以重复的工作没有必要进行。

  张乐祥坚持认为,中小企业应该把精力放在应用上。比如,如何 做好安装和维保,怎么样来进行工程管理,如何通过物流整合市场。尤其是明年开始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法》后,对电梯制造单位的安装、维保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这种背景之下,中小企业更应该积极向安装维保服务业转换,提高自维保比例。事实上,不少中小企业已经开始扩大维保数量,建立培训中心,采取校企合作,培 养专业人员,设立电梯零部件的配送中心,建设电梯维保4S店,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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