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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维权到我家 快递贵重物品应保价

2014-03-14 09:37:122782

来源:中国物流设备网

  中国物流设备网导读:“被选为维权信使,我备感光荣,我将本着维护公众利益的遵旨,更加深入日常消费的维权行动当中,帮助消费者向工商和消协部门投诉……”“3.15”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甘肃开始集各种力量助民维权。据悉,甘肃兰州市城关区*、城关区消费者协会召开的纪念2014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服务活动,受到广泛关注,其迎来维权信使、企业代表、消费者和工商等部门共200多人参加。

  遇到消费纠纷或霸王条款 可就近维权

  “这下方便多了,以后要是遭遇消费欺诈而窝心,为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而生气,面临行业‘潜规则’或‘霸王条款’而无可奈何,我都可以到就近的接待站举报投诉,这样处理起来就更加快捷了。”昨日,得知消费维权接待站成立的消息后,市民陈大妈高兴地说。“以前只有工商举报的维权渠道,那就是说以后遇上一些消费纠纷,不仅可以联系工商,而且可以到接待站要求协助维权了。”张先生称赞道。

  有维权信使,诚信交易的助力大了

  “身边老有人在消费中上当受骗,我觉得盲目相信广告宣传的比较多。有时候商家对商品和服务说得天花乱坠,但终往往达不到货真价实。”市民李菲菲称,她有一次在网上购买了一件衣服,照片上款式优美,商品介绍称质地上乘,但买到手后才发现根本就不是那么一回事,想要维权,感觉像老虎吃天爷,没处下手。

  “现在都是‘买家市场’,市场竞争就是产品质量的竞争,售后服务的竞争,如果打上不诚信交易的烙印,企业就会被市场淘汰。”李女士说,“在单位我是一名工作人员,在日常生活中我是一名普通消费者,相信消费维权信使能够调动各方的资源和力量,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

  快递问题频发 省消协建议:要亲自签收,贵重物品应保价

  据兰州晨报消息称,近年来,随着网购和物流业兴起,快递成了很多人生活中密不可分的内容,然而在快递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诸多乱象,多种问题频发令消费者担忧。根据甘肃省消费者协会的统计,2013年省消协共接到快递业投诉100余起,其中货物遗失、货物损坏、迟送货物等引发的纠纷尤为突出,焦点集中在快递不快、先签字后验货和丢失货物后索赔难。这些问题不仅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利益,也制约着兰州市快递行业进一步发展。业内人士表示,快递企业在提高自身服务质量的同时,消费者也应该行使自己的监督权,从而减少快递问题频现。

  在快递问题频发的同时,你会要求快递公司赔偿吗?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名网购“达人”,然而大多数人均表示在遭遇快递纠纷时,并未找快递公司理赔,“小事情没必要”、“维权太麻烦”、“投诉也没用”的想法占大多数。

  市民李先生告诉记者,去年“*”时,他在网上购买了一个剃须刀,在购买了十天后才收到商品,因为快件延误并未造成重大损失,所以李先生并未追究快递企业的责任。而对于已有多年网购经历的王女士来说,她已多次遭遇到快递物品遗失或损坏的情况,但大多数情况均因所购物品相对便宜或无法得到赔偿而放弃。王女士告诉记者,2013年8月份,她从网上购买了一套音响,收到快递后打开查看发现,音响的表面有划痕,她立即向快递公司客服反映,对方称要调查此事,但到后不了了之。

  就此,省消协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消费者应树立维权意识,注意维权细节,争取成功维权。在快递或邮寄物品时,好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投送网络健全、服务有保障的公司,并与快递公司签订规范的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同时,要完整填写配送单上的项目,消费者对重要物品或易损坏物品等应在委托时写明,好进行保价。收取货物时,如果发现包裹破损,可要求当场验明货物。若发现货物有问题,消费者有权拒绝签收。此外,要保存好相关凭证,发生纠纷及时与快递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消费者协会或邮政管理部门投诉。

  兰州工商城关分局公布去年消费维权案例

  据甘肃*消息称,3月13日,兰州市*城关区公布了2013年兰州市*城关分局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这案例是:沙发以旧充新出售案;电费双月收取案;家居装修中途加价案;资费套餐更改难案;保健品当作药品卖案;团购餐卷难消费案;做美容反受伤案;长途客运延误乘客受损案;售冒牌阀门侵权案;商家为揽业务虚假宣传案。公布的案例反映出目前兰州市场上商品和服务质量依然问题突出,以保健品当作药品卖案例为例,去年7月28日黄老先生参加一个“中老年人健康讲座”时,购买了13600元的“药品”。回家后儿女们发现,产品包装上说明其为保健品。为此,黄先生找到推销员要求退货,但商家以种种理由概不退货。工商执法人员接到申诉后,发现该商家同时存在无照经营、虚假宣传等违法经营行为。终对商家处以1万元罚款,并调解其及时退还了黄先生13600元货款。

  拨打8119000 专家为你解读新《消法》

  据消息称,3月15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正式实施。新《消法》规定,消费者不仅享有“后悔权”,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还可以向“霸王条款”说不,格式条款要求公平合理。今日下午2时30分至3时30分,本报特别邀请兰州市城关区*12315指挥中心主任方凤敏、城关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刘振源、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天英做客本报,值守本报维权热线电话(0931)8119000,为读者解读新《消法》亮点。同时,接受维权投诉和举报,解答消费者消费中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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