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技术网

登录

解读《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2-08 16:46:02908

来源:漳州市政府办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2〕14号)精神,加快我市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制定了《漳州市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提出了4方面9项工作任务:
 
  (一)强化县乡村寄递基础设施建设。一是保障县级中心用地。在国土空间规划中预留邮政快递服务设施用地,每个县区应规划1个以上电商快递物流园区。二是完善乡镇流通体系。建设乡镇物流配送中心,鼓励对物流快递企业入驻费用予以适当减免。三是建设村级服务站点。整合各类资源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点。未实现直接投递到户的农村地区应当由村委会设置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点,为当地群众提供邮快件的接收、转投兜底服务。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为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点的建设、运营、管护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对经邮政管理局认定运营半年以上的合规村级邮政快递服务站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资金补助。
 
  (二)实现农村寄递资源共建共享。一是发挥农村邮政体系作用。支持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共享,力争2024年年底实现全市乡镇邮路全面汽车化。二是健全末端配送体系。集约利用配送资源,提高“快递进村”覆盖水平。保障快递专用车辆通行,落实快递专用合规电动三轮摩托车的挂牌及统一管理。
 
  (三)深化农村寄递体系协同发展。一是深化电商快递协同发展。助力特色农产品外销,提升村民消费体验。二是推动交通邮政融合发展。争取2023年底之前,全市建设完成8条以上“交邮合作”“交快合作”试点线路。
 
  (四)规范农村寄递物流市场管理。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国家关于简化农村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手续政策,鼓励发展农村快递末端服务。二是强化农村寄递市场管理。落实属地邮政快递业安全管理、安全监管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健全邮政快递监管工作机制,成立县级邮政业安全中心,打击违法行为,促进公平竞争。
 
  三、政策执行起止时间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解读机构:漳州市邮政管理局
 
  联 系 人:陈宝娟
 
  联系电话:0596-2026296

上一篇: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加快推动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

下一篇: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相关资讯:

分享到:

首页|导航|登录|关于本站|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