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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汽车起重机招标采购公告

2009-11-17 10:56:01645

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招标编号:HBW-HW-0910-S61
招标代理: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
业主单位:华北电网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2009-11-26
所属地区:山西
所属行业:机械设备


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受华北电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华北电网有限公司2009年第十批集中招标大同超高压公司汽车起重机进行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09年11月26日
一、招标项目范围:华北电网有限公司2009年第十批集中招标大同超高压公司汽车起重机招标
二、招标设备范围:
包号:61-A01
包名称:25吨汽车起重机
数量:1台
三、交货地点及时间:
1、交货地点:大同
2、交货时间:2009年12月15日前
四、报名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生产或供应招标产品的资质和能力;
3、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能够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
4、近三年(2006年-2008年)财务状况良好;
5、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6、在国内供货合同执行中未发生严重质量问题,未出现过延迟交货的情况;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不存在影响合同履行的重大诉讼情况;
9、供货业绩要求:具有2年及以上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设计、制造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或有相应业绩厂商的技术合作或技术支持;
10、在近三年(2007年1月1日~2009年6月30日)工程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退货;
11、在近三年(2007年1月1日~2009年6月30日)工程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厂家自身原因而延误交货;
12、不接受2个或2个以上企业的联合投标;
13、投标人必须与购标人为同一法人主体;
14、若为代理商投标必须具有产品制造商对本项目及产品的授权,(投标时提供原件,放在投标书正本中,如果授权书是外文,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本),在本项目中产品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产品代理商;
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五、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09年11月13日-2009年11月1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北京时间)。
地点: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305房间(010-87631362、010-87631363)
地址:北京市安乐林路15号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请携带U盘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
七、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少于投标总价的2%(百分之二),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八、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传真的形式联系。
特别声明:
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是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其他任何机构进行的本次招标行为均为非法。提醒购标人注意。
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安乐林路15号
邮编:100075
联系人:董海鹏、刘硕
电话:010-87631372、87631363
传真:010-87207759
邮箱:2009shengch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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