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引入RFID技术监管进口机动车
- 2014-02-27 13:40:462738
来源:中国物流设备网
业务激增呼唤模式创新
进口数量的增加以及机动车作为与民生关系密切的高风险特点,对口岸检验检疫部门检验监管速度和效率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创新进口机动车检验监管模式,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进口机动车统一标准、集中查验、智能检测、宏观管控等功能迫在眉睫。
2010年10月,天津检验*成立了涵盖检验监管、机动车检验、信息化专家组成的课题组,在国家质检总局检验司的指导下,课题组人员走访了系统内较大的几个机动车进口口岸,经过近半年的业务调研及机动车检测现场的业务分析研究,完成了项目的详细需求分析。同时从设计思路、技术思路、项目建设等多方面统筹规划,提出项目建设方案,展开了充分论证,完成了系统架构分析与设计,为项目开发做好了技术准备。该项目拟通过建立一个进口机动车智能检验监管平台,实现进口机动车在线智能检验、全流程监管、视频监控的全过程管理,解决因业务量激增所带来的检验监管难题。2012年1月,课题组申报的质检总局科技计划项目“进口机动车智能检验监管平台的研究与应用”获批。
前沿科技搭建智能平台
天津检验*课题组人员结合进口机动车检验监管实际需求,以信息化科学技术为,以创新服务为主导,积极探索、研究、运用物联网、信息技术等前沿科技,引入RFID、虚拟化、二维码、规则表单定制引擎及多种数据接口等技术,成功搭建了进口机动车智能检验监管平台。
平台更利于对进口机动车检验监管工作宏观管控。宏观管控为国家质检总局及相关口岸局管理部门提供一个统一监管、统一标准的途径。国家质检总局可通过规则管理统一下发检验执法标准,由各口岸局执行。主要包括业务类型、报检单据、车型、表单、评定规则、抽批规则的自定义设置。表单关联功能可以将上述自定义设置的内容进行关联操作,业务类型关联了需要查验、检测的表单、需要上传的报检单据、表单的抽批及评定规则,直接决定了检验操作模块中施检环节需要进行的检验项目、检测项目,有利于全国各口岸局统一执法标准和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监管。
宏观管控系统更便于对进口机动车实施强制管理。管理者在平台上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设置“限制进口”、“追加检验项目”、“强制检验”等强制管理条件,实现对满足条件进口机动车的限制进口、追加查验项目或实施辆辆查验等,提高管理者对进口机动车的实时监管水平。
国家质检总局还可以通过宏观管控系统对各口岸进口机动车检验监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总局可按照不同口岸局进行相关信息的查询统计,同时可对检验过程中的机动车状态进行监管,解决了之前机动车相关数据分散在各系统中无法自动查询及监管的问题。
平台实现了对进口机动车的智能检验监管。采用RFID新技术,为每辆进口机动车设置标识,形成机动车的电子身份证。检验人员可以利用非接触式的自动识别技术,通过射频信号自动识别每辆机动车并获取相关数据。车主也可以通过VIN查询机动车的详细信息。这样,不仅提速检验过程,也为后续监管提供了快捷的识别途径。
平台还实现了与CIQ2000、集中审单等核心业务系统的数据交换,采集到的报检相关信息和平台现有数据一起同步更新至CIQ2000系统中,一键式的操作减少了成千上万次的人工操作。
同时,平台还整合了进口机动车集中查验场视频监控和检验机构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了视频信息的资源共享与监管联动。
着眼实效缓解监管难题
截至2014年1月上旬,平台共计接受业务单据47612票,涉及机动车110多万辆,在检验环节减少货物滞港时间近万小时,监管水平和验放速度都得到了显著提高,缓解了口岸进口机动车业务量激增带来的检验监管难题。
统一了执法标准。国家质检总局通过平台向全系统统一发布执法法规和标准,解决了之前验证标准途径繁杂不便查找的问题,实现了全系统及所有执法环节执法标准统一,控制了自由裁量权。
提高了监管水平。通过平台系统为进口机动车设置的的电子身份证,内地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口机动车的随车检验单等相关证明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进行登检核销,之后机动车才能进入销售、上牌照等后续流程,避免了随车检验单真伪性无法验证的情况。平台构建了与其他政府管理部门间管理联动的框架,从国家质检总局的宏观管理,到口岸检验*的具体执法,再到社会公众以及4S店的信息查询,都能通过此平台实现,实现了对进口机动车协同监管、追溯管理、闭环管控。
促进了贸易便利化。平台具备电子信息化检验和电子化拟证功能,一线检验人员利用平台对进口机动车的检验,从申报到审单、检验检测、出证放行等环节实现了“一站式作业”,进口汽车可以随到随检、随检随出证,检验业务流程缩短近三分之一。电子化拟证功能大大节省了拟证工作环节的人力物力,拟证效率提高近1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