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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运出口流程概述

2014-04-24 13:47:422852

来源:锦程物流网

      一、发货人

      1、提供货物资料:品名,件数,重量,箱规尺寸,目的港及目的港收货人名称、地址、电话、出货时间,发货人名称、电话、地址。

      2、应具备的报关资料

      (1)清单、合同、发票、手册、核销单、机电卡等。

      (2)填写报关委托书,交由委托报关的货代或报关行进行处理。

      (3)确认是否具有进出口权以及产品是否需要配额。

      (4)根据贸易方式将上述文件交由委托报关的货代或报关行。

      3、寻找货运代理:发货人可自由选择货运代理公司。

      二、货运代理公司

      1、委托书:发货人与货运代理确定运输价格以及服务条件的书面凭证。

      2、商检:货运代理将检查委托书内容是否齐全,了解货物是否要做商检。

      3、订舱:货运代理根据发货人的“委托书”,向航空公司订舱。

      4、接货:

      (1)发货人自送货:货运代理应传真货物进仓图给发货人,注明联系人、电话、送货地址、时间等。以便货物及时准确入仓。 (2)货运代理接货物:发货人需向货运代理提供具体接货地址、联系人、电话、时间等相关信息,以确保货物及时入仓。

      5、运输费用结算:双方在未接货物时应该确定:预付、到付。

      三、机场货站

      1、理货:当货物送至相关的货站后,货运代理会根据航空公司的运单号码,制作主标签和分标签,贴在货物上,以便于起运港及目的港的货主、货代、货站、海关、航空公司、商检、及收货人识别。

      2、过磅:将贴好标签的货物交由货站过安全检查,过磅,以及丈量货物尺寸计算体积重量,之后货站将整单货物的实际重量以及体积重量写入“可收运书”,加盖“安检章”“可收运章”以及签名确认。

      3、打单:货运代理根据货站的“可收运书”将全部货物数据,打入航空公司的运单上。

      4、特殊处理:可能因货物的重要性、危险性、以及装运限制(如超大、超重等),货站将要求承运的航空公司代表进行审核,并签字说明,才可入仓。

      四、商检

      2、向商检预约查验时间。

      3、检验:商检局将抽取货物样品或现场评定,做出审核结论。

      4、放行:检验合格之后,商检局将在“报检委托书”上做出认证。

      五:报关行:

      1、接单、送单:客户可自行选择报关行,也可委托货运代理公司进行报关,但不论如何,都需要将发货人所准备好的所有报关资料,连同货站的“可收运书”,航空公司的正本运单及时交给报关行,以便于及时报关,方便货物及早通关以及运输。

      2、预录入:报关行将根据以上文件,整理并完善所有报关文件,将数据录入海关系统,进行预先审核。

      3、申报:预录通过后,可进行正式申报程序,将所有单证交由海关审核。

      4、送单时间:根据航班时间:需在中午报关通过的货物单证迟需要在上午10点前交接给报关行;需在下午报关通过的货物单证迟在下午3点前交接给报关行。否则将加重报关行报关速度的负担,也可能导致货物不能进入预计航班,或因情况紧急而造成货站收取超时费用(0.5/kg)。

      六、海关

      1、审单:海关将根据报关资料审核货物以及单证。

      2、查验:抽查或者由货运代理自查(后果自负)。

      3、征税:海关根据货物的类别,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收取税收,并填写核销单(以便货物出口后,货主退税用)。

      4、放行:以上手续完备后,海关将对货物进行放行,在相关单证上加盖海关放行章,交给相关的报关行。

      七、航空公司

      1、排舱:航空公司将已经被海关放行的货物根据货物尺寸、轻重编排装载表,交由货站进行货物装箱或预配。

      2、装机:货物经过装箱或预配后,进行装机工作,并按照装载舱单,通知转运港以及目的港,以便货物的顺利中转及到达。

      航空公司将按照计费重量向货运代理收取运费,货运代理也按照计费重量向客户收取运费,货站也向货代按计费重量收取地面处理费。

      八、目的港

      1、直达目的港:将由航空运单上所打出的收货人进行清关,并收取货物。

      2、非直达目的港:将由航空公司负责转运,将货物送至终目的港,然后由运单上所显示的收货人进行清关,领取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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