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加强起重机安全监管 提高安全水平
- 2014-11-03 14:22:042824
来源:中国物流设备网
宣城市对建筑起重机械安装监控
近年来,国内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多发,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起重机械的管理,提高安全水平,市住建委借鉴外地经验,在大唐·凤凰城及宛陵湖新城两个工地,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试点工作,分别在两工地的4台塔吊及2台人货电梯上安装“黑匣子”。
该系统通过人脸识别技术杜绝人员的无证上岗行为,利用无线网络技术实时记录设备的运行状态,具备远程监控、预警等功能。下一步,市住建委将总结试点经验,开展全市推广使用工作。该系统的投入使用,将进一步规范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和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实现由“人防”向“技防”的转变。
内江市隆昌县狠抓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管
为切实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隆昌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强化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在安装、使用、拆卸过程中的安全,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的发生。
今年以来,县质安站共办理了界市镇鸿程建筑机械设备租赁部、隆昌宏升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广州川南建筑机械有限公司隆昌分公司等单位各类起重机械产权备案33台,安装登记78台,使用备案82台,拆除登记49台,重点加强了对嘉和宽庭、北晟名都、都英新世纪广场、城东世纪城等项目起重机械的监督备案管理,确保了全县范围内的起重机械安全上岗,未发生一起起重机械设备安全事故。
严格资料审核。严格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审查资料,落实安装、使用、拆除各阶段的登记备案管理,凡是手续不齐的、基础强度未达到100%的、使用超年限或出厂年限不明确的起重机械设备均不予办理备案,从源头上杜绝了安全隐患的发生。
加强现场督查。现场检查中要求每一台起重机械设备安装、使用、拆除各阶段对应的验收备案资料必须齐全,主要构配件与安全装置必须正常有效,作业活动必须由现场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使用中的设备必须经过专业检测单位检测和各方单位验收,并办理使用备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起重设备,限期整改,务求安全达标。对安全隐患严重,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使用标准的起重设备,责令拆除。对未经查验擅自装拆的单位,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规范设备使用。在起重机械的使用过程中,坚持安全监督人员现场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并要求施工企业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增强了他们对设备维护、保养、维修的自觉性,延长了设备的使用寿命,降低了事故发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