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问题需加强冷链物流建设
- 2011-08-15 09:38:17463
来源:中国冷链产业网
食品冷藏链是指易腐食品在生产、贮藏、运输、销售、到消费前的各个环节中始终处于规定的低温环境下,以保证食品质量、减少食品损耗的一项系统工程。食品冷藏链由冷冻加工、冷冻贮藏、冷藏运输和冷冻销售4个方面构成。冷藏运输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了食品的安全与否,也是整个过程中难控制和普及的环节。
近日有媒体报道,2011年6月初端午节期间,南京市一位孕妇疑似吃了发霉的“五芳斋”粽子,导致流产。据报道,该受害人家属出具的医院解释称,孕妇是忌吃霉变的食品,吃霉变食品会使染色体断裂和畸变,产生遗传性疾病和胎儿畸形,甚至导致胚胎停止发育,而夭折腹中流产。南京市白下区*副局长熊茂林表示:经过调查初步认定:“五芳斋南京分公司,在把粽子运往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过程中,没有采取冷链配送,而选择了常温车辆配送,导致粽子发生霉变。”质监报告显示,五芳斋公司自述对于速冻类产品在由南京分公司冷库配送到各销售网点过程中,未按照公司要求采取冷链配送,而选择了常温车辆配送,存在产品质量隐患。北京华联水游城门店也并未按照其与供应商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来监督食品配送,没有尽到管理的职责。
2011年5月还有媒体报道称,2010年6月,北京乐天利货运有限公司委托中外运上海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实际运输一批作为麦乐鸡原料的冷冻鸡块,约定车厢温度应保持在-18℃以下,但实际运输温度高于-18℃,影响了该批冷冻肉食品的质量,该批货物被麦当劳供货商拒收,该货运公司因此将物流公司诉至*。日前,北京通州区*作出一审判决,判令物流公司赔偿前者(原告)损失70000余元。
冷藏运输作为食品冷藏链的一个重要环节,运输企业本应按要求使用符合要求的冷藏车,只是由于某些原因使运送的易腐食品达不到委托方的要求。原因包括,没有使用合格的冷藏车,或是故意用普通货车代替冷藏车。
2009年6月1日施行的《食品安全法》第27条规定:“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2010年7月国家*发布的《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规划》(2010-2015年)在分析我国当前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现状基础上提出:2015年,果蔬、肉类、水产品冷链流通率分别提高到20%、30%、36%以上,冷藏运输率分别提高到30%、50%、65%左右,流通环节产品腐损率分别降至15%、8%、10%以下。
推动食品冷藏链建设和农产品冷链物流系统建设,一方面要靠国家和政府部门的推动和规范,一方面作为其中各个环节的参与者,包括食品的生产、储藏、运输等环节的相关企业,也需要自觉地以对社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去做好每件事情,任何麻痹、侥幸、偷工减料的心理都是要不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