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转让重庆新港长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28%股权
- 2012-10-08 09:16:344095
来源: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
一、审议通过《关于撤销转让重庆新港长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28%股权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重庆新港长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28%股权的议案》,考虑到与大客户重庆钢铁(601005)(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战略关系,为了巩固以股份为纽带的经营联盟,更好地服务于公司在重庆的业务发展,公司决定撤销转让公司所持有的重庆新港长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28%的股权,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朱宁、方卫建、王涛、刘毅彬、龚道平、杨德祥先生回避了表决。
非关联董事邓明然、茅宁、马勇先生审议表决并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决定撤销转让重庆新港长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28%股权的事项,是为了巩固与大客户的关系,更好地服务于公司在重庆的业务发展,目前重庆新港长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发展较好,整体处于盈利状况,继续持有对公司有利。
我们同意撤销转让公司持有的重庆新港长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28%的股权。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