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架的展示设计
时间:2014-08-15 阅读:685
货架的布置,是营业厅布置的主要内容,由货架构织成的通道,决定着顾客的流向,不论采用垂直交叉、斜线交叉、辐射式、自由流通式或直接式等布置方法,都应为经营内容的变更而保留一定的灵活余地,以便随需要调整货架布置的形式。所以现代综合商场的各种货架都采用组合的形式,只有一些专营店才少量采用固定的形式。
货架之间的距离应保证客流的通畅,小型商店迎着店门贴墙设置货架是不成问题的,大型食品店、百货店、服装店等,就要根据商店的规模形成的人流量、经营品种的体积来测算出合理的距离,一般说主通道应在1.6~4.5米之间,次通道也不得小于1.2—2米之间。
由于各种类型商品的形状、体积、价值等有不同的特性,势必对货架等展销用具也提出了不同的要求,才能达到的展示效果。根据各种类型的商品来设计货架,是目前营业厅设计的一个努力方向。
商品的特殊性主要还表现在是否能堆放、悬挂、竖放、横放、散装等,有些商品对温度、光线较敏感,要用玻璃冷藏架,有些珍贵商品对货架的安全措施还有特殊的要求,一些可供顾客直接接触的商品,在设计上更要为顾客提供足够的方便。传统中药店的抽屉式货架,文物店的*式货架,书店的平台式货架,水果店的箱式货架,服装店的吊杆式货架,都是根据各自经营品种的特点来设计的。
货架的设计应保证商品陈列上架时有适当的面积和空间,使商品能有效地布置成水平排列展示其品种的不同,垂直排列展示同一品种的不同规格和档次。适当的空间不但为商品的纵向排列,也为售货员上架、放货、清洁提供便利。
同一商店,货架的造型应基本统一,目的是为了造成一个整齐、有秩序的环境,提供适合购物的良好气氛。尺寸一致、材料一致、形式特征一致(主要表现在顶、脚、角、面)、色彩一致,使货架取得统一感。
现在商店的货架设计除了应立足于功能性的要求外,形式上的现代感,是塑造商店形象的主要方面。富有现代感的造型多采用简洁的直线构成,这种新的造型观念起自于1921年德国包豪斯学校家具造型的设立,1922年包豪斯的校长格罗佩斯亲自主持该组的教学,他在1923年创作的书架,体现了现代的造型倾向,用直角的S形叠合而成,中间加上垂直的支撑板,一反传统自然风格的曲线造型的审美趣味,没有多余的修饰,明快而庄重,变化而稳定,功能性构成十分突出,留传至今光彩不减。二次大战后这种新风格传到美国、北欧、风靡。直到20世纪60年代以后才有所突破。现代商店的货架设计,从中还能得到有益的借鉴。系统组配商店陈列架的特色是在机能和造型上的简明和美化,人们只要把部分相同,部分不相同的商品陈列架结合在一起,即可创造出不同功能的货架,尤其机能的变化重新组配后,却不会失去造型上的统一感。这种系统组配商品架为现代一切商品展示器具设计开创了一条新的途径。
货架的传统材料是木材、金属(钢、铝)、玻璃,在国外有使用玻璃钢取代木材和金属,用有机玻璃取代玻璃的趋势,玻璃钢有*的机械性,并有质轻、半透光、可着色、成形自由、成本低廉等特色。商品陈列用的架、柜、橱、台、箱、隔板等器具都可以采用它。由于它成形自由,使设计师可以赋予它许多新的形式。有机玻璃19世纪已发明,早期产品耐磨性差的缺点已经得到改进,它具有强度高、不破碎、不褪色、塑性高、光线扩散性佳、在国外价格比玻璃便宜等优点。其中易塑性的优点,使它能弯曲、折叠、切割和压铸,使得它用于商店货架材料时,有着广泛的造型可能性。箱式货架为了防尘,应设置透明有机玻璃罩,用透明有机玻璃做橱架陈列商品,有*的展示效果。除此之外,各种强化塑料、合成木材等有关新材料,也正在逐步推广应用。
货架为了陈列商品,一般不采用刺激性的色彩,以免喧宾夺主。但商品陈列架与商品之间的色彩关系,则必须考虑到通常的色彩作用。如色彩鲜艳的商品,货架的色彩要灰;浅色的商品,货架颜色宜深;深色商品,货架色彩宜淡。货架与商品色彩的搭配是要起到作为背景色的陪衬作用。
营业厅商品陈列台和商品架上,需保证充足的光线,这对促进商品的销售十分重要。灯光的设置应力求使光线接近自然光,这样才不影响商品的自然色彩,一般商店照明布局采用全盘与局部并用的照明方法:在商品架、商品橱、商品柜的上面和里面,都加有局部的照明灯具,以保证商品的清晰。但足够的光度并非完善的照明,商场的照明应以货架的位置来拟定照明的位置,而橱、柜内的照明应考虑灯光的投光范围,按橱、柜的实际尺寸进行调整。每一个不同式样和类别的灯具,都有它固定的效果和机能,设计师必须先了解灯具的照明配置妥当的目的。收集国内外的资料,可为货架的设计提供有效的参考。谁能掌握“情报”运用资料,谁就能从资料的启示中,激发来来的各种货架创意的新构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