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丝绳电动葫芦

钢丝绳电动葫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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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成交价以合同协议为准
2019-10-15 13: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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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三马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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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简介

CD1、MD1型钢丝绳电动葫芦是一种小型起重设备,具有结构紧凑,重量轻,体积小,零部件通用性强,操作方便等优点,它既可以单独安装在工字钢上,也可以配套安装在电动或手动单梁、双梁、悬臂、龙门等起重机上使用。

详细介绍

 CD1、MD1型钢丝绳电动葫芦

钢丝绳电动葫芦是一种小型起重设备,钢丝绳电动葫芦具有结构紧凑,重量轻,体积小,零部件通用性强,操作方便等优点,它既可以单独安装在工字钢上,也可以配套安装在电动或手动单梁、双梁、悬臂、龙门等起重机上使用。电机一般使用的是锥型电机,停止后自动锁死抱闸,与其配套的钢丝绳包括磷化涂层钢丝绳、镀锌钢丝绳和光面钢丝绳。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学习,并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经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核,取得地方主管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2.电葫芦在使用前检查吊钩、钢丝绳、减速器等易损零部件的安全技术状况。

3.电葫芦使用时,禁止闲人进入吊装危险区域并派专人看护。

4.电葫芦在吊装时摆放或捆绑物品必须规范、符合吊装规定要求。

5.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禁止起重操作。

6.吊物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吊物棱角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7.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8.在停工或休息时,得将吊物、吊篮、吊具和索悬在空中。

9.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检修。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的制动器。

10.下放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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