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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所在地
应用范围:
适用于工厂内具有防爆级别不高于ⅡB级或ⅡC级,引燃温度组别不低于T4(135℃)组的可燃性气体、蒸汽与空气形成的爆炸性气体环境中的场所,适用的危险区域为1区或2区。
产品描述:
1、按标准JB/T10219-2011设计制造,符合GB3836.1-2010《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及GB3836.2-2010《爆炸性环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的规定,具有结构合理,整机刚性强的特点。
2、整机以BCD、HB等型式的防爆电动葫芦作为起升机构,安装在集中驱动的双轨小车上,与双梁桥架配套使用,具有外形尺寸紧凑、建筑净空高度低、自重轻、轮压小等优点。
3、起重量为5-50吨,适用跨度为5-35米,工作级别:A3,防爆等级dⅡCT4,工作环境在-25℃~+40℃范围内。
4、整体传动采用防爆电动机配置减速机,保证其噪音小、平稳的移动性能。
5、可根据客户现场工况的需要配置大车变频、小车变频、起升变频或双速葫芦运行,使行车(起重机)运行平稳、可靠。
产品标识:
例:起重量:10t,跨度:22.5m,起升高度9m,工作级别A3,防爆等级dⅡCT4,表示方法:LHB10-22.5 A3-dⅡCT4
选配项目:
工作电源:380V/400V/415V/660V 50HZ/60HZ。
操纵方式:产品设有地面操纵、遥控操纵、操作室操纵三种操纵形式,以满足用户在各种不同需要的情况下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