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腐败纵容30公里拖车费高达4万元
- 2013-05-29 11:08:37565
来源:中国物流设备网
从事故发生地到停车场区区30多公里,拖车费用竟然高达4万多元——这不是什么车辆救援服务,而是明目张胆的敲诈、打劫。事实上,类似事件并不少见,“天价拖车费”时有耳闻,对司机来说,发生交通事故本已很“悲催”,而更“悲催”的是,等待救援的车辆犹如“唐僧肉”,引得各路食利者蜂拥而上。
施救费用何以高达4万多元,范洪乔的一句话足以说明一切:“这就是高速交警黄骅大队*的拖车施救单位,我的车就停在里面。”也就是说,但凡在黄骅交警大队管辖的路段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车辆一律得拖到这个停车场——正因为垄断,而且有权力撑腰,该停车场才有狮子大开口的底气。
国家*和*于2010年9月下发通知明确规定,对于高速公路上事故车、故障车的救援,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规范收费项目,合理制定收费标准。通知同时明确,司机可以自主选择社会救援机构实施救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强制*。显然,区区30多公里收费4万多元,这不可能是当地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而黄骅交警大队强制*救援机构,垄断事故救援,则是公然的违规行为。
黄骅交警大队何以明知故犯?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和恨,其背后必然存在利益输送,而这种利益输送的本质就是权力寻租和腐败。
按理说,车主缴纳了这税那费,当他们的车辆发生事故时,应该获得政府部门的免费救援,即事故车辆救援本应是一项公共服务。但是,政府部门却把这个责任推给社会救援机构,本应属于公共服务的车辆救援走上泛市场化歧途——好吧,如果真正实行市场化,倒也不是很糟糕,糟糕的是,一方面将公益性的车辆救援市场化,另一方面却利用行政手段垄断救援市场。现在,很多地方的车辆救援都是由一家或几家救援机构霸占,他们与交管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背后有何猫腻不言自明。
市场化意味着收费,垄断意味着别无选择,当两者畸形地结合在一起,必然导致高收费、乱收费甚至敲诈和打劫。解决“天价拖车费”问题其实并不难:要么将交通事故救援公益化,对事故车辆实施免费救援;要么实行充分市场化,以救援机构公平竞争、事故车主“用脚投票”促使施救费用回归合理水平。不管是公益化和市场化,一个基本前提就是铲除权力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