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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物流扶持政策为物流中心建设注入强心剂

2013-12-21 09:08:022529

来源:中国物流设备网

  中国物流设备网导读:新引进的物流企业总部落户高补助500万元!到2016年末,实现全市社会物流总额达到3.5万亿元,物流增加值达到1500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11.5%。小编获悉,武汉市政府近日颁布了《建设国家物流中心意见》,出台《引进物流总部在汉落户扶持政策和扶持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拟为武汉国家物流中心建设注入“强心剂”。

  《意见》提出,到2016年末,实现全市社会物流总额达到3.5万亿元,物流增加值达到1500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11.5%。基本建成一批枢纽型、功能性的物流园区,形成具有产业支撑功能和民生服务功能的物流供应链和产业集群;基本建成服务中部、*、影响世界的国家物流中心。到2020年末,基本建成服务全国、辐射亚太、面向世界的国家物流中心,成为国内供应链管理中心、亚太地区重要的多式联运中心。

  武汉市物流局介绍,重点引进世界物流企业*、国内物流企业50强以及按照程序认定的在行业内具有控制力的骨干物流企业,在汉设立总部、地区总部或职能性总部法人机构。重点引进供应链管理、航空物流、金融物流等物流业态,电子商务物流、保税物流、冷链物流、医药物流、化工物流等专业化物流,面向大区域性的转运、分拨配送基地以及港口航运、多式联运中心项目。

  按扶持政策,对新引进的物流企业总部落户高补助500万元,企业高管享受人才落户、子女入学、奖励等相关优惠政策。

  由各区物流主管部门根据扶持企业的条件和要求,遴选提出扶持企业名单,按照“一企一策”方式,提出扶持措施建议。市物流主管部门确定扶持企业及扶持措施,并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对未达到年度发展目标的企业,将调整或停止其享受扶持措施。

  据了解,武汉市物流已跻身“万亿俱乐部”,去年物流总额达1.77万亿元,同比增长19.2%,实现物流增加值679.2亿元,同比增长20.7%。按照《武汉现代物流业“十二五”规划》,武汉市将在制造业物流、商贸物流、农产品物流、物流基础设施和物流信息化5大类,共173项,计划投资总额为1148.92亿元。到2015年末,武汉市将建成一批物流总部基地和功能聚集区,形成以武汉为区域物流组织中心,1小时辐射省内主要城市、2小时辐射中部省会城市、4小时辐射京沪穗渝等中心城市、12小时辐射区域城市、24小时辐射城市的设施系统,基本建成国家物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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