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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头治超源头单位部分:
源头单位称重检测及视频远程监控系统
源头治超信息监管系统架构图
货运源头单位监管信息系统一般由源头单位称重检测及视频远程监控系统(源头单位数据采集系统)和后端货运源头治超信息监管系统组成。
源头单位称重检测及视频远程监控系统(源头单位数据采集系统)一般由称重设备、车辆分离器、轮轴识别仪、车牌识别一体机、视频监控设备、数据采集一体机及其附属设施构成,由企业建设。
后端货运源头治超信息监管系统一般由省、市、县(区)三级货运源头治超信息监管系统构成。
省级货运源头治超信息监管系统部署在省政务云,负责集成、监测全省货运源头单位数据、称重检测数据,并上报至部级平台;负责监督全省各地源头治超工作开展情况。
市、县(区)货运源头单位监管信息系统部署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机房或地市政务云,负责接入本区域源头单位的检测、监控设备和数据,监控本区域源头单位检测和监控设备的运行情况,对出场货运车辆装载情况进行监控,发现超限车辆出厂(场)自动报警,并能自动采集相关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