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研中国班轮新规影响
- 2009-10-15 15:25:36414
来源:大公网
中国*于今年6月9日发布《关于集装箱班轮运价备案实施办法的公告》,自6月15日起实施集装箱班轮运价备案制度,过渡期45天。有关规定旨在确保班轮公司根据运输经营成本和市场暴求状况,以合理运费提供服务,禁止以“零运费”与“负运费”方式承揽货物。班轮公司须将公布运费和协议运费备案,并按照上海航交所经*备案同意的格式报备。
NITL属美国主要的付货人组织,总干事加蒂认为,有关规定要求承运人在上海航交所报备公布运费和协议运费,增加运费协议透明度,可能有违市场自由运作原则。他针对有关公告中有关“维护中国集装箱班轮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公平竞争,保障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措辞,声称集箱船运费应由市场决定,而非以政府角度出发的“公平”和“合理”考虑。
该机构正审议所有与新规定相关的文件,研究新规定对美国付货人的影响,再决定下一步行动。不过加蒂表示,可能会通过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咨询中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