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雾霾 各地出台一系列商用车补贴政策
- 2014-03-04 14:21:523138
来源:中国物流设备网
近日,*财政拨款100亿元专项资金,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实行“以奖代补”,虽无疑给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大气污染重点区域正在推进的工业及汽车尾气两大领域治霾短期措施注入了一针“强心剂”,但若真正的实施起来,又似乎与商用车无关紧要了。在资金的使用方面,有多少资金能投入到汽车产业特别是商用车行业中来,我们还将拭目以待。
我们从以上近年来国家对所谓新能源车的补贴政策及对老旧报废车辆补贴费上可以看出:主要的优惠补贴资金偏向公务车以及私家车,对城市交混合动力客车的财政补贴政策已经取消。不接地气的“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如同一张张擦拭过肛门而被抛弃的手纸。
更令人不解和困惑的是,除对使用超过10年且不到15年、总质量大于12吨的重型载货汽车,每辆补贴1.8万元外,中、轻、微型卡车以及低速汽车(四轮农用车)和三轮农车却并没有任何补贴政策,既使是新能源卡车及中、轻型客车也没有任何象征性的节能环保补贴。纵然是纯新能源的天燃气型重型卡车,也丝毫没有相应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既使呼吁声高涨的“免征购置税”也成为绝望的奢望。
尽管上述这些商用车相对于乘用车来说,柴油机型车辆排污量更大,但为适合国家“大跃进”似排放标准而巨资升级换代发动机的商用车整车厂家来说,显然有失公平与公正。毕竟来说商用车所消耗的能源是乘用车的N多倍,“亡羊补牢”似对商用车也实施新能源汽的补贴政策,必定能起到对国家能源安全起到一定的缓冲保障作用。
不接地气和不合民心民意的汽车补贴政策其大的弊病在于无法惠及大众,新能源汽车的高昂造价即使得到补贴,仍然属于“小众”人群的工具,一个不能真正惠及大众群体民生的政策是没有普世价值生命力的。而德尔福、博世、电装、联合电子、威伯科、天合、玛涅蒂-马瑞利等汽车零部件巨头却是中国政府新能源政策的大受益者。
*,汽车尾气污染是流动的大气污染源的大构成主体之一,商用车以其高排放量、低排放标准,尤其是商用汽车在汽车尾气排放中占有较大权重。商用车尾气治理迫在眉睫,这次100亿元专项资金可以更多地应用于汽车环保行业,有效推动汽车尾气污染的防治。
下面我们可以从西方汽车发达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上可以发现,对待乘用车和商用车是一视同仁的,不存在歧视性与漠视性政策,因此,这些接地气有人性味的真正对新能源汽车起到促进与发展的作用。
美国2002年出台的《能源政策法》就提出,按纯电动汽车总重划分为四档(<8000磅,>8000磅且≤14000磅,>14000磅且≤26000磅,>26000磅)确定不同的减税幅度,购买总重不超过8500磅的纯电动汽车减3500美元,若这种纯电动汽车一次充电续驶里程达到100英里的或有效荷载容量达到1000磅的,可以增大减税幅度到6000美元。
2004年美国对减税政策进行了调整。2007年,美国国内*(IRS)规定购买通用汽车、福特、丰田、日产等公司生产的符合条件的混合动力车,可以享受到250美元至2600美元不等的税款抵免优惠。
法国政府1995年制定了支持电动汽车的优惠政策,对购买电动车的消费者提供每辆高1.5万法郎的补贴,后来改为设立国家补助金,给予纯电动汽车3200欧元/辆、混合动力汽车2000欧元/辆的补助,并免收公路税,其中某些省还免征或减除50%的上牌税。
英国政府在2007年修改了汽车保有税税制,按单位距离二氧化碳排放量进行有区别征收,低公害车辆税率为零,高公害车辆可达30%。
德国政府近年来出台的多项优惠政策,包括为每辆新能源车提供3000欧元的补助。意大利政府也为购买电动汽车的消费者提供2000欧元的现金折扣。瑞典政府则为环保型轿车提供10000瑞典克朗的税收优惠,并征收较低的消费税。挪威对混合动力汽车免收发电机和电池的额外重量所产生的登记税、额外的电量输出所产生的登记税,对纯电动汽车免收所有登记税、进口增值税、道路税。
在日本,电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汽车享受50%减税政策,并给予与同级别传统车差价1/2的优惠补贴。韩国企划*则规定2009年7月起至2012年年底对混合动力汽车实行减税优惠。该项措施实行之后,消费者在购买混合动力车时,将享受个人消费税、登记税、取得税、教育税等方面的减税优惠,购买一辆汽车多可节省330万韩元(约合1.9万元人民币)。